8月23日下午,我市召开了市区江苏省地方标准《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宣贯会议,市区一类企业、4S店、AA级以上信誉企业负责人共70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市运管处维修管理科金星科长首先传达了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做好江苏省地方标准〈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〉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提出了我市宣贯标准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,要求一类企业、4S店和AA级以上信誉企业于2012年12月31日前达标,其他企业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标。此后,市运管处维修管理科邹平副科长对江苏省地方标准《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进行了解读,主要从省标出台的背景、标准的主要内容、省标和国标的区别等方面做了介绍,重点针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、汽车快修连锁等内容进行解读,让企业了解如何做好达标工作。
最后,市运管处黄梁处长做了总结发言,他首先分析了当前机动车维修行业面临的形势,指出近几年机动车维修行业迅速崛起,在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,消费者对维修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,车主便捷化服务需求旺盛、对品牌服务需求日益提高、维权意识越来越强;于此同时,行业快速发展对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人员总量与维修服务需求不相适应、从业人员素质与维修技术发展不相适应、人才培养模式与行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;他表示针对行业面临的形势,下一步我处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,做好工作:一是抓好省标《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宣贯,促进行业转型升级;二是加强市场监管,营造良好市场环境;三是加快连锁经营发展,优化行业结构。
本次会议的召开,加强了省标《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的宣贯,对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,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引导和促进维修业规模化、专业化、连锁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(资料来源:汽车维护与修理网)